個人資料保護法應告知事項

版次編號:C-G-20260326-000003

1.蒐集主體: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以下簡稱「TWNIC」或「本中心」)。

2.蒐集目的:處理IP網路通訊人才培訓教育訓練相關參加、通知以及後續TWNIC舉辦相關活動通知之目的

3.個人資料類別:包括姓名、公司名稱、職稱、聯絡電話、電子郵件、葷素食、是否為TWNIC IP會員、參加方式、同意資料收集宣告,TWNIC可能針對當事人提供之個人資料進行必要之自動化分析作業,分析所得之資訊仍將符合前述蒐集目的。

4.個人資料利用期間:個資利用期間同此個資蒐集目的存續期間,惟您得隨時通知TWNIC刪除該等個人資料,TWNIC將依個資法規定保護您的個人資料。

5.個人資料利用地區:本中心以及與本中心因業務需要而訂有契約或存在法定合作關係之對象等所在之地區。

6.個人資料利用對象:本中心。

7.個人資料利用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方式所為之利用,包括但不限於書面、電子、與國際傳輸等。

8.行使個人資料權利方式:

(1)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就您的個人資料,您享有查詢、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更正或補充、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請求刪除、撤銷本個資聲明同意之權利。

(2)您得透過網路客服(https://twnic.tw/footer/service.php) 行使上述權利 (為避免系統疏漏或其他原因無法收悉,以 TWNIC 回覆收悉為準)或以書面郵寄方式(郵寄地址為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123號3樓)行使上開權利,本中心將於收悉您的請求後儘速處理。

(3)針對本中心所發送的電子報或其他TWNIC活動訊息,您得隨時以電子報或活動訊息上所載的方式取消訂閱。

9.涉及對當事人具敏感性之高風險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個資法第六條規定之特種個人資料),TWNIC將以適當且足夠強度之安全維護措施進行管理與使用,以維護當事人權益。

10.當事人若對於TWNIC之個資蒐集、處理、利用、保存等作業有任何疑慮,您得向TWNIC主管機關數位發展部投訴。

11.不提供個人資料對當事人權益之影響: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若您拒絕提供的個人資料,為本中心提供相關服務所必要之資訊,致使本中心無法進行業務上必要審核、處理或提供相關服務,本中心將拒絕相關事項之辦理與申請。